以人为本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09 00:00:00



    2010年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永丰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结合县情 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永丰县位于江西省中部、吉泰盆地东沿。全县总面积2695平方公里,辖8个镇、13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3个国有场,总人口43万,属于山区农业大县。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高度关注民生民情,在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上下功夫,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1、 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抓好立案大厅建设,提高立案服务水平,加强诉讼指导和释明工作,落实举证须知、诉讼风险、诉讼保全提示等措施。通过定点受案、口头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工作,在“法院干警大走访”活动中开展送法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四进”活动,发放便民联系卡,提供诉讼指南材料,切实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便利条件。派出法庭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在12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在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增强了法制宣传的生动性。继续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今年共依法对57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执行费34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2、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采取强有力的信访措施,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使法院的信访工作呈现出初信访减少、信访老户不断解决的良性发展局面。

    一是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我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设了民意沟通专用电子邮箱,专门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派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并及时提交院党组研究讨论。

    二是牢筑为民意识,全力打造“人文信访”体系。我院为在信访工作中增强与群众的亲和力,充分将司法为民的内涵和实质灵活运用到信访工作中。

    三是在妥善稳控旧案、耐心处理初访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息访”为“主动预访”,真正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地堵住了上访源头。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访信访群众,了解诉讼需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共接待来访人员300余人次。四是专设数码录音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为加强审判监督,我院专门将一台数码录音电话设在纪检监察室用于回访当事人。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判决结案的当事人谈对案件是否公正的意见,败诉当事人对法官是否廉洁办案的反应以及涉诉信访当事人和调解结案当事人对法官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见。借此跟踪监督法官办案情况,倾听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情况反应和意见。五是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统筹兼顾,因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推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在增强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1、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方案》、《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并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效能,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一是开展班子成员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活动,将加强党组织建设与提升法官队伍素质相结合,将反腐倡廉与公正司法相结合,时刻提醒每一名法院干警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广泛讨论近年来法院系统查办的重大腐败案件,教育每一位干警都要经得起诱惑,把得住底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开展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活动,严管干警的“手”和“嘴”,教育每一位干警做到慎独、慎言、慎交友,切实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四是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年活动,严明上下班纪律、严格窗口部门着装、严查“三项制度”的落实,深入查摆不足,开门整改问题,全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明显改进,干部职工在履职和创新方面有新的突破,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成效。

    2、切实加强司法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媒体的联络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事迹,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设活动。

此外,我院还进一步加强了接受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的监督和司法技术、司法警察、机关党建、政务等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创新方法 力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出实效

    1、积极开展“三访”化解矛盾促和谐

今年以来,我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三访”活动,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一是回访案件当事人。我院着力建起上门回访案件当事人常态机制,经常组织法官对一些特定案件进行回访。在回访中,注重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当事人反映的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切实改进法院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我院积极变当事人上访为主动预防,通过上门回访、录音电话回访、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案件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以及法官办案的作风效率的意见和建议。为确保当事人及时便捷地监督法院工作,我院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和民意沟通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接听、收集和整理,并统一向院党组汇报。 

      二是下访信访当事人。我院积极转变信访观念,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下访。我院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制,分管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对信访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及时走近当事人,全面了解其上访的动机、理由、诉求和其他可能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因素,与上访人员用心沟通,“法理并用”、“情法交融”,用不懈的努力倾听他们的诉求,拉近法院与他们的距离,有力促进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三是走访企业和乡镇群众。为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我院法官积极联合县政法部门和乡镇干部,走访县工业园区企业和挂点乡的群众,向他们宣讲《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民事诉讼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维护法律权益的方式和方法,同时也认真收集他们对法院如何进一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和深入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看法和建议,为我院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今年5月,我院组织32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永丰县万名干部党员“访民情 解民忧 保民安”大走访活动。此次走访民情活动,我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稳定为出发点,延伸审判职能和法律服务,要求干警进村入户,每人至少走访30户,察访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我院要求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深入了解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求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同时要求法官们在走访中认真做好群众普法工作,做好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工作,促使法院更好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截止至目前,我院共走访企业100多家,挂点乡农户500余家,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320余条。

    2、 参加社区矫正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自今年3月下旬起,永丰县委和县政府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永丰县人民法院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该项活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对象主要为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等五类罪犯。

    为扎实开展好该项工作,我院由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永丰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刑事审判中,该院依法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对于犯罪较轻又必须判处刑罚的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的,尽量不适用监禁刑。对依法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案件,该院承办法官通过委托被告人所在社区矫正办公室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方式,在确定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下依法裁决,同时,将有关裁判文书及时抄送该社区矫正办公室。

    在上述五类罪犯服刑期间,我院承办法官经常性地与当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回访活动。在依法监管服刑人员服刑的同时,积极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矫正,了解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共对22人处以非监禁刑,承办法官回访服刑人员12人次,迄今未出现服刑人员违反规定拒不接受改造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活动

    去年12月15日以来,我院与县综治委、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0个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了永丰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 

    活动的排摸范围主要是该县6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 

    通过全面摸清永丰县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准确把握,更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人民法院对化解社会矛盾承担着更为艰巨的任务,这需要基层法院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抓手,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司法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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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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