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三项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0-08-11 16:46:51


   永丰法院网讯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在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认真开展三项评查工作,以评促办案质量提高。

    一是评查每个案件法律文书是否符合制作格式,裁判文书事实的叙述是否清晰、用词是否恰当、表意是否明确,是否有错、别、漏字现象,对差错裁判文书在全院范围内公布,以督促法官提高裁判文书撰写水平;

    二是评查审结、执结的所有案件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具体,案件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对评查出存在问题的案件, 及时告知责任人员,督促其改正;

    三是评查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根据发回重审或二审改判理由,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错裁错判存在的原因,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责任。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各类案件评查合格率达100%,案件优秀率达95%以上,没有一件违法审判、违法执行和质量存在缺陷的案件,也没有一份“问题”裁判文书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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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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