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推行瑕疵案件倒查机制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0-11-04 11:07:32


    永丰法院网讯 11月3日下午,永丰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再评查工作小组又一次开始交叉评查,笔者从再评查小组得知,此次再评查案件未发现一起瑕疵案件,该院的案件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

    针对个别干警以往在办理案件中容易存在懈怠的思想,导致出现诸如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存在瑕疵及诉讼监督不力等现象。该院推行了瑕疵案件倒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力促办案质量显著提高。

    完善案件评查机制。所有案件在审监庭评查完后,实行一月一通报,同时次月初由分管领导带中层正职对评查完的案件进行交叉再评查。再评查对每件评查案件作出细致、完整的评查报告,同时对照审监庭的评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退还承办法官做出整改,并予以通报。

    明确瑕疵案件评查范围与评查办法,对于信访案件、领导交办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等列入瑕疵案件评查范围,严格按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界定》进行评查。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评查出来的瑕疵案件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报院长或审委会批准进行责任追究,根据过错性质及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公开检讨、取消评先资格,并纳入部门与个人绩效考核。 

    该项制度自今年6月实行以来,该院共进行案件评查1030件,点评40件,没有发现存在明显瑕疵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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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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