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三个注重”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0-12-06 08:51:40


    永丰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强调“三个注重”,努力为当事人达成和解提供平台,添加“催化剂”,积极促成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件事了。据悉,截止至12月3日,该院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31件,执行和解246件,执行和解率达33.6%。

    注重了解案情,缓和双方矛盾。该院在立案执行后,都要先后找到当事人双方,从当事人双方理解争议的事实和焦点,在掌握了案情后,再利用说理释法和换位思考等方法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缓和双方矛盾,为当事人达成和解扫除思想障碍。

    注重多方借力,添加和解“催化剂”。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以及当事人长辈亲友参与执行和解过程,利用他们的威望优势、亲情优势和友情优势来“催化”执行和解进程。

    注重保障执行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该院在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不仅要对当事人和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还要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控制好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保证执行和解协议能够顺利得到履行,防止被执行人利用和解协议转移财产、拖延履行。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袁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