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妥处农民工案件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0-12-07 14:17:52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7日上午,永丰县恩江镇花园村农民工宋某来到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领取到了执行到位的工资款3600元。该院在集中开展的执行案件“百日行动”中,将涉农民工工资案做为执行重点,及时快速地处理涉及农民工案件,切实做到惠民生、促和谐。据悉,至12月6日,该院已妥处涉农民工工资案75件,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转变观念,强化主动服务。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制宣传力度,完善涉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的预警和处理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和实地普法教育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引导其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并给予相关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矛盾化解。

   便民诉讼,依法快审快执。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依农民工申请,适用督促程序。对承包商、包工头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来院的,同样视为涉农案件受理。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司法惠民,切实减轻负担。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依法实行减、免、缓诉讼费,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可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直接裁定。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可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

  加大调解,保障权益兑现。积极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形成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的全程调解格局。安抚农民工的前提下积极做好被告的疏通工作,通过讲理释法让其正视问题,抓住时机力促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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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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