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四个到位”做好委托司法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7 15:42:58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又办理了一起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今年以来,永丰县法院司法技术室共对外进行了28起委托司法鉴定,没有一起因委托不当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具体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到位: 

    对具体案情熟悉到位。司法鉴定工作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高。技术室根据每起申请委托鉴定的不同,分别对待,将需要鉴定的房屋评估、字迹书写、伤残评定等分门别类,对所需要鉴定的材料、方法、内容量化、细化,以减轻法院的工作量和当事人的诉讼损耗,提高鉴定工作效率。 

    对双方当事人了解到位。鉴定双方往往是案件的原、被告,往往对立情绪较大。经常会碰到一方积极主张鉴定,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针对委托鉴定工作的特殊性,该院技术室在接受委托鉴定后,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规定,让他们明白司法鉴定的效力及法律后果,使鉴定真正起到为审判服务的作用。 

    与承办法官沟通到位。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由案件的承办法官就鉴定部门的级别、范围积极协商,找出最佳的鉴定部门,更有利于案件的审判,确保司法公正。 

    对司法鉴定机关了解到位。技术室在接受承办法官委托鉴定的相关材料后,在司法鉴定机关的确定上还需要严把关,把好关。针对鉴定机关的地域、级别、资质、鉴定内容等仔细甄别,争取所选鉴定机关既避免当事人花冤枉钱、又节约司法资源,得到的鉴定结果还是最好的,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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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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