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出台《细则》规范法警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8 09:21:13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警察执庭、押解工作细则》,以进一步规范法警工作,坚决防止安保、押解事故的发生,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鉴于近期法院法警工作事故频发的情况,该院紧急制定了《司法警察执庭、押解工作细则》,以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防止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自残、串供翻供等意外情况。

    该《细则》规定,司法警察在执庭、押解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则:一、提押犯罪嫌疑必须严格各项手续,手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前往提押。二、押解过程中必须保证充分的警力,四个以上押解对象的必须申请公安机关或武装警察部门派员予以协助。三、庭审过程中,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有3:1以上的法警进行严格看守。四、坚决禁止女法警看官男性犯罪嫌疑人。五、法警必须严格、专心执法,在执庭、押解时严禁法警做任何与执庭、押解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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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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