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逾八成

  发布时间:2010-12-09 14:52:21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8日下午,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某来到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领取了赔偿款13万余元。这是该院自今年2月份以来调解的第21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近三年来,永丰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逐年增加,其中交通肇事案件每年以近10%的速度增长,而大多交通肇事案件的当事人矛盾激化,不易沟通,调解难度较大。被害人家属因为家人遭受交通事故不幸去世,对被告人的对立情绪都非常强烈。被告人一方因为触犯刑律要承担法律的制裁,通常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致使被告人家属不愿积极配合赔偿。在其他类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诸如故意伤害等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此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永丰法院法官坚持“调、判”结合,“情、法”并用的原则,向被告人及其亲属辨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由被告人赔偿或由其亲属自愿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鉴于被告人积极赔偿的主观愿望和具体行动,包括在调解中的重大妥协和让步,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在审判中尽量做到彰显人性化,宽严相济,贴近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据悉,截止今年12月8日,永丰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5件,调解21件,调解率达84%,赔偿款全部自愿履行到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苑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