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组织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发布时间:2011-02-25 08:33:42


    永丰法院网讯  2月24日,永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法官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条例》实施后审理政府征收房屋行政案件做好准备工作。

    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公布实施。新条例的公布实施,给法院的行政审判和非诉审查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

    为此,该院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通过专题学习全面理解《条例》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条例》公布实施的积极意义,准确把握“公共利益”和法定的“补偿条件”,确保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在学习会中,该院行政庭法官陈少龙还结合当前政府准备进行的城中村改造、贯通断头路等工作可能面临的问题,对《条例》颁布实施后在行政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仔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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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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