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多措并举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护航”

  发布时间:2011-03-04 08:07:18


    永丰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叔叔!我爸爸终于可以不用再去广东打工还债了。”3月3日,将拿到了15000元人身伤害赔偿款的留守儿童小林林,这样对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道。今年以来,该院为更好的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出多项举措,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严惩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针对近年来留守儿童被强奸、拐卖、伤害等刑事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该院要求今后在刑事审判中,要把侵害留守儿童的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坚决贯彻“从速从严”的四字方针,形成对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高压态势。

    积极挽救失足的留守儿童。近年来,留守儿童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高发人群。为此,该院要求审理此类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要在“挽救”二字上下功夫,把挽救失足留守儿童作为审理失足留守儿童犯罪的首要任务,对留守儿童犯罪要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力保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该院要求审理留守儿童父母离婚案件时,要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完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调解合好的,也要征求留守儿童的意见,尽量将留守儿童的心灵伤害降到最低。

    注重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该院要求对于涉及留守儿童的人身损害赔偿、继承权、抚养费追索等民事纠纷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其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

    延伸审判职能实行判后跟踪。该院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对于留守儿童要进行判后跟踪,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判后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各种困难,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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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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