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化解涉农纠纷追求“四效”

  发布时间:2011-04-11 08:59:35


    永丰法院网讯 “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上门立案来了,这下好了,不怕耽误农活了。”4月8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接到预约立案的电话后,立即驱车前往离县城30多公里的鹿冈乡宋老汉家,在帮宋老汉立好案后,宋老汉感激的说道。

    今年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中,追求“便民利民、快速高效、案结事了、宣传教育”四重效果并重,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追求“便民利民”的效果。为此,该院开通了预约立案电话,为“涉农”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告知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试行巡回法庭。在农忙时节,法庭审理开至田间地头,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避免延误农时。 

  追求“快速高效”的效果。为做到快审快结,该院实行人员分工优先、时间安排优先、车辆服务优先。对那些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或当场调解或约期开庭,保证及时结案。 

  追求“案结事了”的效果。为做到案结事了,该院从立案阶段开始强化调解工作,将其贯穿于涉农案件审判过程的始终,尽最大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通过立案先调解、庭前又调解与庭后再调解相结合、法庭调解与争取外界力量协助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消除隔阂。。 

  追求“宣传教育”的效果。该院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涉农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组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用典型案例教育旁听群众;对审理中发现基层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必要时发出书面司法建议,敦促有关基层组织及时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借助各类媒体,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常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据了解,2011年1月至今,该院受理了“涉农”案件3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审结率100%,调撤率达为81.5%,一审息诉服判率为100%,未发生一起当事人上诉、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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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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