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永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永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抓好整改。我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要求全院上下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反馈意见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加强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推进整改。我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整改各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并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牵头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其他院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7月9日,我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症结,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巡察整改成效。
(三)紧盯目标进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动真碰硬、一抓到底,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详细制定整改任务落实表,紧盯整改工作进度,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判预警,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对于整改力度不足、落实避重就轻等问题,院党组坚决纠正,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质量。
(四)立足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深化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我院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强化日常监督和分析研判,促进作风纪律进一步好转。巡察反馈整改期间,全院各部门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28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巡察整改问题落实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院党组将反馈的4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46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26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有45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97.83%;1个部分完成(指整改措施部分已落实的),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46个问题涉及的12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5条,占99.21%。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形式、要求,并严格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以来,我院召开13次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研讨13次,党总支、各党支部均严格贯彻“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率均达100%。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工作要求;党组严格执行学习计划,每月至少集中学习研讨1次。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学习研讨85人次。
(3)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学思用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例如,结合省高院要求和我院工作实际,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会并制定相关方案,要求各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佐龙法庭相关工作经验入选“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暨新时代江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五)。
2.关于“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还有差距”问题。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未完成事项将于年内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服务保障园区企业发展工作方案》《2024年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责任落实表》,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加大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帮助企业促稳定、避风险、固发展,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荣获吉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未完成事项:江西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断裂,其开发的楼房烂尾。我院持续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现该楼盘已进入消防安全鉴定和整体资产评估,评估完后挂网拍卖,根据拍卖结果进行资产分配。
(5)关于“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不够”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对近三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就易发、多发的案件赴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并通过展板、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说法10场次。下发《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对李山林区管委会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目前,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6)关于“参与社会治理力度不够”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研判与预警制度,定期研判分析、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预警,加强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4份,均获相关部门反馈并积极落实。
3.关于“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使命还不够”问题。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未完成事项将于年内完成。
(7)关于“审判质效离高质量要求还有差距”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公正与效率”,加强对案件审判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出9期工作提示《提示函》,及时督办临近办案期限的未结案件并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常态化开展评查与反评查工作,发出评查、反评查情况通报共8期,倒逼法官进一步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我院案件质效指标稳居全省前列,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重要指标稳居全省前十。
(8)关于“执行工作不够有力”问题。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律师调查令等措施及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深化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找人难、查控难”的问题;加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速执、繁案精执;先后开展全院执行月活动及党委领导下的“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推动旧存终本案件清仓,共出清终本案件231件,执行到位金额4842.92万元。加强汤忠华等人涉黑财产处置,已按法定程序发放完毕该案款。加强执行款一案一账户管理,及时认领、发放案款;稳步推进旧存款清理工作,逐笔核实发放旧存案款1635.72万余元;建立案件限期回访制度,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财产查控、处置等执行进展情况。
(9)关于“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培训机制、法官与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双向指导、未调解成功案件全链条跟踪反馈、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共享、法官参与或指导个人调解等方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21名员额法官与乡镇人民调解员帮扶指导机制,共举办4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安排84名县直单位、乡镇人民调解员到中心跟案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更深更实。
4.关于“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问题。
(10)关于“移送案件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移送案件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生效案件主动移送执行的时限,确定了各环节移送责任人员,进一步强化案件移送管理。今年以来,我院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移送案件执行。
(11)关于“送达告知责任履行不力”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明确专人分别负责现场立案审查及网上立案,教育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目前,送达告知责任履行更加有力。
(12)关于“开展巡回审判较少”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巡回审判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刑事庭、四个人民法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巡回审理17次。
(13)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把关不严”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案件立案、分案、案件办理、资金管理和发放等每一步流程管理。对2024年度符合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初筛,并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上报;同时,将已司法救助情况、办案信息分别录入系统,加强对司法救助案件的信息化、规范化监管。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4)关于“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检查考核等制度,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意识形态体制机制。年中,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15)关于“‘七个纳入’执行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七个纳入”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述职及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等内容,切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
(16)关于“阵地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永丰县人民法院加强新媒体管理的实施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我院新媒体及宣传栏更新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阵地监管。
(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风问题整治不力,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存在不足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7)关于“党组研究部署不够”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等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托赣法廉韵平台,积极开展读廉政文章、观廉政基地、写廉政心得等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
(18)关于“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永丰县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全员干警再学习、再排查,确保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目前,我院不存在新增排查出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19)关于“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6月,开展“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将2023年受处理处分干警事例纳入全院干警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20)关于“主动履职的意识不强”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增强派驻组监督和院党组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被监督单位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规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
(21)关于“斗争精神不强”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3月,先后专项督查四个法庭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并对法院立案窗口进行不定期督查。6月、9月,分别联合派驻纪检组督查法院机关及法庭上下班纪律、审判秩序、作风建设等情况,切实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22)关于“工作纪律松懈”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相继修订完善了《永丰县人民法院考勤办法》《永丰县人民法院干警请销假规定》,通过上下班打卡、节假日值班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上下班、值班等纪律监督;对1名干警违反会风纪律的行为赋黄牌管理并全院通报;对1名员额法官违反庭审纪律要求的予以约谈并全院通报;对于未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23)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开展干部能力作风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思想铸魂、业务提升、岗位练兵、文化润心、纪律建设、总结表彰六大行动,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怕慢假庸散”苗头性问题的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一种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4)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依然存在”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进法庭、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强制执行等活动,切实为民解忧。及时整改私人停车位,优化停车位的使用。根据法庭安保工作需要,已将治安岗亭迁移至沙溪法庭使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强化项目建设(如藤田诉讼服务站)的科学配置。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2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我院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函两单”制,确保规范开展公务接待。目前,我院公务接待均规范、有序。
(26)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永丰县人民法院车辆及司勤人员管理规定》,明确车辆维修审批办法,堵塞管理漏洞。目前,我院公车管理规范有序。
(27)关于“违规开展迎来送往活动”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永丰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目前,我院不存在违规迎来送往情形。
(2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将违规发放的驻村工作人员加班费及OA手机话费进行全部清退,合计609733元。
10.关于“资金资产项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29)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执行款物管理规定以及“一案一账户”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所有的执行案款统一使用执行案款系统进行管理,案件立案后,所有被执行人都生成对应的子账户并进行绑定,由执行案款管理员利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对执行案款统一进行监管,做到每笔款项来源清晰、发放及时。同时,我院会计和出纳已按要求分开保管Ukey并更改密码。
(3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永丰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要求将2023年及以前标的款利息上交至市财政局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同时,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购买流程,杜绝出现干警个人账户购买办公用品现象。
(31)关于“资产管理存在盲区”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聘请第三方资产清查公司(江西省固资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所有资产进行标签化管理。目前,我院固定资产底数清、信息明。
(32)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我院举一反三,对藤田法庭诉讼服务站等在建工程项目加强监管,强化工程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强队伍提能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存在差距
11.关于“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3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发言要求,各党员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杜绝党外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表态情形。
(34)关于“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永丰县人民法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决策制度落实到位。同时,重新召开党组会就未上会的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再梳理、再研究。
(35)关于“议事规则职责不清晰”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修订完善了《永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永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分别规范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等。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6)关于“党组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院党组每季度均研究部署至少1次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切实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37)关于“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建工作相关内容,特别是“一岗双责”相关规定,要求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下发《关于党组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党组成员均挂点联系了一个党支部,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3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党总支、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相关规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党课。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特别是“三会一课”制度及时落实到位。
(3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今年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非党员班子成员列席,但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党员均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谈成绩、直面问题。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
(40)关于“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我院于今年4月新补充2名班子成员,其中1名90后干部。同时,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目前,我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共35名,其中,80、90后干部17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3名,其中80、90后干部7名。
(41)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短板”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全体干警签订了《永丰县政法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自律承诺书》《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干警参与赌博问题自查表》,切实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加强日常提醒谈话、岗位变动谈话、到龄退休谈话等,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每季度开展审务督察,下发审务督察通报,通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42)关于“聘用人员入职不规范”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聘用人员入职程序。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了4名辅助人员,入职程序更加规范。
(四)统筹推进司法巡查、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标本兼治的成效还不明显
15.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43)关于“党组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我院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并认真整改反馈事项。
(44)关于“党组成员履责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晓斌多次召开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向各位分管领导作出部署。各班子成员认真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6.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45)关于“建章立制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完善了《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工作的规定》,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移送时间、范围、材料以及立案时间、内容进行规定,确保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执行局切实加强与刑事庭的沟通联系,将违法所得、罚金等上缴国库的票据入卷。
(46)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安排综合办公室党员专人记录党组会记录。同时,再次清理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扩展巡察反馈整改成果
我院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尽责敢担当,求真务实谋发展。目前,我院在集中整改期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仍有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更大功夫,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中,确保党中央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后续工作中发现需要进一步建立或完善的制度,要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更加规范、严格,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一步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法院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运用到改进干警工作作风中,持续提振干警“精气神”,以更新的面貌、更实的作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丰新篇章提供更加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6-2515510;邮政信箱(或来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环城西路永丰县人民法院;邮编:331500;电子邮箱:lqw331500@126.com。
中共永丰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