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绿色通道”处理涉农案件“不贻误”

  发布时间:2011-04-26 10:05:48


    江西法院网讯 今春以来,永丰县法院针对当前农村春耕的时节特点,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对涉农案件畅通立、审、执绿色通道,排民忧、解民难,保民安,保障涉诉农民及时春耕。

    春耕以来,该院加大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对春耕生产期间的涉农案件,实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上门调解、就地审理和减、免、缓诉讼费用等多种措施,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涉农纠纷案件,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贻误生产。

    在审理环节上,该院针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农案件,一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法官把庭开到当事人所在村和家里,确保涉农案件快速办结。同时,根据涉农案件的特点,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并尽量做到当庭清结,防止矛盾激化。

    在执行环节上,对涉及农民的执行案件,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农民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防止因执行影响春耕生产。

    此外,该院认真执行司法救助规定,对生活贫困的农民及时减、免、缓诉讼费,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截止4月25日,该院共审执结涉农案件6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38件,减免缓诉讼费8000余元,帮助农民收回欠款20余万元,为保农时、促生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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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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