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近冬,女,1998年8月3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10112199808300665,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五三乡铁匠屯村1组193号,住沈阳市浑南区名流印象东区南门11号楼1-6-2。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4年11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该判决于2024年12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作出后,罪犯徐近冬以其怀孕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于2024年12月9日立案受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即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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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