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永丰县人民法院沿陂法庭庭长戴剑波、行政庭副庭长江星星受邀在全县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上现场授课。
培训班上,戴剑波、江星星同志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为听众学员带来了一场关于调解工作深刻而生动的讲解。
戴剑波同志强调调解工作要在相关法律及政策的框架内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办法。他结合自身民事调解和审判实践的经验,重点从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常见纠纷的法律规定、调解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江星星同志重点讲解了调解实务。他从调解工作应坚持的自愿、合法、事实清楚等基本原则出发,结合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邻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例,逐一分析了这些案例的背景、矛盾焦点和调解过程以及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和调解效果。通过这些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讲解了不同类型的纠纷,所采用的不同的调解策略和技巧,使听众深刻感受到了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
此次授课,不仅让学员们深刻体会到了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提高了学员们在面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时的调解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提升调解效率和成功率,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