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24-05-10 08:45:00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5月8日,永丰县人民法院组织人民调解员在佐龙法庭开展业务培训。佐龙辖区村、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二十余人参加培训。

两位法官结合自己的审判工作经验,分享了自己在调解工作方面的心得体会,从人民调解的重要性、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调解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等内容与参训调解员进行交流探讨。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常见矛盾纠纷,介绍了不同的调解方法,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等常见纠纷类型的注意事项,并针对调解成功后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具体流程和优势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员如何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在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展开讨论,并对今后的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在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展开讨论,并对今后的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紧锣密鼓、“干货”满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培训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信息量大,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典型案例,参加培训“收获满满”。将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抓早”“抓小”,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永丰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的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的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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