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清晨6点,永丰法院17名执行干警整装完毕,分乘4辆警车,冒雨奔赴8个乡镇开展集中执行。
为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诉讼费追缴工作,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开展清晨集中执行活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重点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劳务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及诉讼费追缴案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永丰法院组织干警对相关目标案件进行了细致摸排,按照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分片区同时出击。
刘某是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被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查询,刘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也一直联系不上刘某。经过摸排确定刘某行踪后,执行法官将其确定为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的目标对象之一。6点20分,执行法官敲响了被执行人刘某的门,惊醒了尚在睡梦中的刘某。执行法官在与刘某的沟通中了解到,目前其经济情况不佳,履行困难,并因此存在一些逃避执行的心理。执行法官考虑到其家里实际情况,决定暂不对其进行强制拘传,而是就地对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情法并用的说理下,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联系了其妹妹,借钱当场给付了执行标的款。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期间,共拘传16人,搜查13次,拘留1人,罚款2人,执行完毕案件28件,推动11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20.22万元,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永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针对各类型案件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