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枫”景丨小案不小办 贴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4-19 08:44:35


近日,永丰县法院藤田人民法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成功调处一起金额仅有5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有效的缩短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周期,修复了当事人关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3年1月份开始,原告杨某与被告曾某在外地务工时结识并成为朋友。期间,曾某数次因临时急需用钱而会向杨某借款几百、上千元不等,而且每次借款后曾某都会及时归还。2023年12月23日,曾某再次向杨某借款500元。但令杨某意想不到的是,几天之后曾某竟不辞而别且下落不明,杨某联系其电话、微信均无回应。于是,感到不可思议的杨某一怒之下在2024年4月3日将曾某起诉至永丰县法院,要求判令曾某归还500元的借款。

案件流转至藤田法庭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并积极与原告联系沟通,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原告起诉的根本原因在于无法联系到被告,从而感到上当受骗了。找到问题症结后,承办法官转换办案思路,决定去走访曾某家属了解相关情况。经走访,终于从曾某父母处得知曾某无法联系到的缘由,原来是曾某刚好换了打工地点,又碰巧遗失手机更换了新号码。为此,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曾某的新手机号码,告知杨某起诉的事情。同时,承办法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与杨某沟通,向其解释其中的误会,并从情理法做杨某工作。征得双方同意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为节约成本,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网络调解并达成协议,曾某当场向杨某支付500元。至此,该起500元的小标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永丰县法院藤田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温情服务。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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