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向潭头孤江增殖放流10000余尾鱼苗

  发布时间:2024-03-14 11:50:32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环保法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3月13日,永丰县法院组织干警赴潭头乡与潭头乡政府干部联合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活动,共向孤江河投放青鱼、草鱼、鳙鱼,鲢鱼等四大优质鱼苗共计一万余尾。增殖放流活动有助于恢复和维护水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平衡。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该院干警与乡政府干部随即来到潭头乡街区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该院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的方式,结合该院近年来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等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呵护自然生态,不断参与环保实践,共建生态文明。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300 余份,接受法律咨询 20 余人次。

  下一步,永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合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探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永丰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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