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给人生添“赌”—永丰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4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4-03-02 16:33:31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分别判处郭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刑罚.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郭某敏(另案处理)在永丰县的山岭、开设赌场,组织人员以“猜三明”的方式进行赌博。期间,被告人郭某贤受郭某敏指派为上述赌场联系坐庄人员刘某陈、部分赌博人员、运送赌具,以及同被告人吴某圣、郭某林、邹某升共同负责接送参赌人员。

2023年1月4日下午,郭某敏组织人员在山岭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抓获14名参赌人员,缴获赌资61652 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贤、吴某圣、郭某林、 邹某升明知郭某敏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接送参赌人员等帮助,其四人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郭某贤、吴某圣、郭某林、邹某升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犯、自首或坦白等情节,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赌博让多少幸福家庭破裂,参与赌博害人害己,组织、参与赌博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论是赌博行为本身,还是开设赌场、以及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永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