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转变机关作风 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

  发布时间:2012-02-20 15:35:54


    永丰法院网讯  2月13日下午,永丰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信浩深入永丰县藤田镇老圩村,就其亲自承办的一起疑难民事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亲自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宁某得知自己的案件由院长亲自主办后激动不已,对法院领导模范、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并相信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正的保护。

    为深入推进政法系统“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该院从院领导开始转变工作作风,改变以往院领导对案件“只管不办”的局面,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该院要求院领导在工作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从院长开始,每个班子成员每年都必须亲自承办一至两起疑难复杂案件,以便院领导能够更好地贴切群众,了解一线办案的情况,真实掌握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并以此为契机,为全院干警树立良好的榜样,带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着力打造出一支对党忠诚、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

    据悉,该院今年已经有4位院领导班子成员接受了相关案件,并已多次组织调解工作,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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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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