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底线”意识,2月15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夏某某行贿一案,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左彪、部分政府部门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夏某某为了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项目款结算等方面得到吉安市某医院原党委书记王某的关照,多次向王某行贿,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0余万元。在王某的关照下,夏某某先后承接了吉安市某医院内儿科医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等工程项目。
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后,将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情节等进行合议并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既是一堂触人心弦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