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租金问了一年都没有拿到,我们要起诉!”
“承租方一直躲着我们,希望法院能为我们解决!”
……
2月9日上午9:00,在江西吉安市永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十五名店铺业主你一言我一语。
立案庭庭长孙清武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仔细倾听他们的诉求。
原来,这三十五名店铺业主从2020年开始将各自的店面出租给一家公司使用,双方签订了租期7年的合同,合同对租金的计算以及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从2023年开始,因租赁公司运营出现困难,未能按期支付2023年的到期租金共计90余万元。
店铺业主多次找租赁公司催要租金,但租赁公司一直未能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和业主的具体诉求后,孙清武建议纠纷诉前化解为妥。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孙清武立刻联系租赁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到法院协商。
不久,租赁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孙清武立即组织租赁公司负责人与业主代表坐在一起协商。在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后,经过耐心做工作,双方对立的气氛逐渐缓解,双方均表示希望在除夕当日把问题解决。孙清武又从各自的立场出发,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希望双方能充分考虑对方的难处,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历经两个多小时后,店铺业主与租赁公司达成协议,由租赁公司在2024年5月30日前将90余万元租金支付给业主,业主也承诺不影响商场运营,双方还申请将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看着纠纷双方接过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时,孙清武不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