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永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成功将一物权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拒不腾退非法占用的房屋交付给了申请人。
2020年,金某以返还原物纠纷案由向永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袁某返还非法占用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袁某拒绝返还,金某遂于2020年8月向永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袁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腾房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腾房义务,但袁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腾房。永丰法院也组织了双方当事人就该案执行进行调解,但未果。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房。
2024年1月24日上午9点,永丰法院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实施腾房,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网格员、新闻媒体到场见证。执行现场,各执行小组按照执行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分区清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造册。执行干警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全程记录腾房过程,整个执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腾房执行取得圆满成功。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这是法院干警的职责使命。永丰法院将继续秉承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执行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因案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提高执行质效,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