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审务监督员规范司法促公正

  发布时间:2012-05-07 12:11:02


    永丰法院网讯 “3月27日晚,第五审判庭未关灯(当日该审判庭为刑事庭开庭使用);3月31日,佐龙法庭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停放在审判区内)”这是永丰法院2012年3月份的一份审务督查通报。

    永丰法院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推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制定了《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审务监督领导小组,院长郭信浩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分管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审监庭、监察室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审务督查是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处的内部监督方式。督查员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或者普遍性的,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的问题,在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后,由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通过审务督查,全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治和服务发展能力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而且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司法水平,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审务督查实施的初期阶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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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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