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3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永丰县佐龙乡塘边村老派村小组出纳傅燕明挪用资金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傅燕明利用担任永丰县佐龙乡塘边村老派村小组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小组集体资金共计52万元人民币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利累计12558.01元人民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傅燕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傅燕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十余名政法委干部现场参与旁听,认真观摩了庭审,“沉浸式”接受了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纷纷表示身边人的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自己将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于律己,慎独慎微,绝不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