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法院发挥破产审判制度优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12 17:20:03


破产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拯救企业脱困、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出清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永丰县法院遵循破产审判规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确保社会资源有效重新配置,助力永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快审快结,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永丰县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以效率为原则,优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并联破产事项等举措加快办案进程,以简易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为目标,促使无生命力的破产企业快速出清。对已经进入破产清算但仍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积极释明引导债务人、债权人申请转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帮助困境企业重获新生。截至2023年8月底,永丰县法院已审结5件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9天,实现了“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另审结1件破产清算转和解程序案件,按照和解协议,可保证所有债权得到清偿,企业也可继续经营,实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双赢的结果。

二是因企施策,快速变现破产财产。破产企业的财产变现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至关重要的法律程序,对于维护企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当前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周期长、变现成功率低、变现价值低已成为影响破产审判效率和社会效果的重要因素。永丰法院始终坚持以“财产价值最大化、效率和成本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破产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债务人、承租人二方议价方式、网络拍卖等方式成功处置破产企业江西诚信纸业有限公司、江西华信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土地、厂房等财产,共处置债权1.32亿元,房屋17583.31平方米,土地25924.66平方米,安置职工67人,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是多方联动,健全完善机制保障。不定期召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及时总结破产审判工作进展情况,对破产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就本院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完善与破产程序相衔接的金融服务工作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永丰县支行联合印发《办理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账户管理、信用修复及金融支持等事项意见》,为办理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账户管理、信用修复及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破产经费保障机制,出台《永丰县破产企业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和使用破产案件援助资金。

责任编辑:永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