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办理破产案件中的廉政风险隐患,促进公正廉洁规范司法,2023年9月11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该院党组成员、行政庭庭长刘伟圣,破产审判团队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相关工作要求,破产审判团队针对立案受理、案件办理、管理人指定和报酬确定、破产投资人引入及重整方案批准等廉政风险隐患高发易发环节,认真查找风险点 ,提前分析研判。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破产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认识自身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切实规范破产审判行为。二是要加强案件监管,破产案件全流程应在案卷及办案平台上全程留痕,确保对破产案件存在廉洁风险的环节点位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坚决杜绝审判人员和案件相关人员的不正当交往。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人事、督察、审判管理与破产审判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监督管理,形成防控合力。
下一步,永丰县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将严格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破产审判业务和破产审判管理全流程,严格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确保破产案件办理工作公正高效廉洁推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