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市监局工业园分局原负责人邓建平受贿、挪用公款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23-09-01 16:10:08


2023年8月29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分局原负责人邓建平受贿、挪用公款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邓建平利用担任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分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违法行为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88 万元,多次挪用公款共计 45.9325 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建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建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建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县税务局共70余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鲜活地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告诫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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