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境外工作轻松又高薪,月入过万不是梦!”......不少人在虚构的高回报诱惑下,选择偷渡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殊不知,等待他们的是疏而不漏的法网。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高某等四人犯偷越国境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等四人拘役 1-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5000-7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高某等四人在他人高薪工作的诱惑下,便盲目听从他人安排,从南昌坐飞机到昆明再从昆明乘坐小汽车到云南孟连,到达云南边界后再通过“蛇头”带路爬山偷渡至缅甸邦康,后乘车到达缅甸孟波。之后陈某到当地一家 KTV 上班,高某、习某、张某三人则进入诈骗公司从事诈骗工作。2020 年5月,高某和陈某以前述相同的方式再偷渡回国。习某、张某也分别于同年 5月及同年7月通过“蛇头”带路偷渡回国。案发后,高某等四人均高某等四人均主动到案。
【法院认为】
被告人高某等四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均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高某等四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偷越国(边) 境,具有在境外实施危害国家利益行为、偷越国 (边) 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 境等情节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需承担刑事责任。“孤注一掷”偷越国境,“跋山涉水”终入法网。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境外所谓的高薪工作大都是骗局,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法律红线,不要让“淘金梦”变成“铁窗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