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永丰法官到基层兼职

发布时间:2013-06-04 09:32:52


    本报永丰讯 (通讯员肖爱忠、傅运华)5月27日,永丰县人民法院24名被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任命为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的青年法官走马上任,开始自己的“兼职村官”生涯。

    永丰县法院将今年定为“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年”,制定了相关活动方案,选派了部分青年法官到一些重点村(居)委会、学校和企业担任村官、法制副校长、法制副厂长。担任村官的法官,将实行一岗双责制,既要履行法官职责,又要负起村官责任,发挥好法官任“村官”的积极作用,在履职中,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协助村(居)委主任开展村务管理作为主要任务,引导群众形成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良好习惯。担兼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将通过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维权,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兼任法制副厂长的法官,将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帮助企业预防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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