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小物业大民生,巡回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07 09:41:41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

2023年2月,永丰县某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某户业主起诉至法院,称该业主拖欠近三年物业费未交,业主辩称因物业施工造成该业主家门口围墙地基松动且有开裂现象,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拒不修复,故一直拖欠物业费未交。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亲自上门到该业主家门口查看,发现确实如该业主所说围墙开裂松动,随即与业主一起找到该物业公司经理,通过充分地释理说法,说明修复围墙确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要求其尽快安排人员维修,同时也向业主解释,及时缴纳物业费是保障物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物业经理当即表示会安排人员修复,得到物业经理的承诺后,该业主当即付清所欠三年物业费,该案以原告撤诉结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永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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