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大义女儿替父还债,值得点赞!

  发布时间:2023-01-20 17:30:05


“法官,我来为我父亲还钱。”近日,被执行人曹某某的女儿曹某给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一起个人合伙纠纷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结案。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系朋友关系,一起合伙在浙江温岭经营鞋子加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2011年底,张某某退伙2012年5月经清算,曹某某需支付张某某退伙资金66115元,当日,曹某某向张某某出具张66115元的欠条,但一直未偿还,于是张某某2018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曹某某支付张某某欠款66115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某未履行。张某某2019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曹某某举家在外,查无音信,承办法官一直查找曹某某下落未果,亦未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该案以终本结案,遂将曹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1月初,曹某某的女儿曹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已现已大学毕业已参加工作,自己愿意替其父还款。在2023年1月中旬,曹某某的女儿曹某将标的款转到法院,案件得以执行完毕,曹某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予以了及时屏蔽。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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