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17:02:00


各人民法庭,本院各部门:

现将《加快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永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永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加快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

进网格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利用好调解平台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坚持“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强化司法履职、提升审判质效、争创一流业绩为主线,以延伸司法服务、提升司法能力,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为抓手,以一流干劲争创一流业绩,以一流业绩赢得群众满意。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打通线上线下渠道,灵活开展调解工作,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切实化解矛盾,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三、建立健全完善机制建设

(一)明确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开展诉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员额法官与乡镇(社区)网格员结对化解乡镇、社区的纠纷,员额法官积极宣传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价值、优势,指导乡镇(社区)网格员使用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讲解平台操作步骤,引导当事人操作使用平台,组织对乡镇(社区)网格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辅导。

(二)加强日常管理。多元化解e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场所固定制度。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不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相关工作,落实汇总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形成必要的纸质或影像视频资料,并按要求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业务培训制度。实行线上、线下培训,线上通过互联网模式,建立业务培训微信群,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安排专门人员解答多元化解e平台操作知识,并针对集中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线下定期组织乡村、社区、网格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业务培训,发放纸质学习资料。

(四)建立登记立案甄别分流制度。依法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通过录入平台进行登记分流,并移交由员额法官、联化中心调解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网格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期限为30个工作日,超过期限,转由立案部门依法立案受理。

(五)健全诉讼委托调解制度。明确委托调解的要求和程序,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可委托交由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员在接受委托调解后,应当将调解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知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参加调解。委托调解程序开始之前,调解员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规则、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申请等事项。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应当向承办部门提交调解协议,由承办法官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或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委托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将当事人的起诉状等材料移回承办部门,委托调解员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30日,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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