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到立案大厅咨询诉讼立案需提交的材料,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立案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二、当事人准备好立案相关材料到立案大厅申请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并核对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合格予以登记,材料不齐全的提示其补正材料。登记立案时,指导当事人填写诚信诉讼承诺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并缴纳案件诉讼费。
三、当事人递交立案材料后,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扫描进系统。
四、立案庭工作人员将案件信息录入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并分配承办庭室及承办人办理案件。
永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