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图卖卡生财 永丰一男子出售银行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7-25 11:55:29


    永丰法院网讯  原以为跑跑腿办个银行卡就能出售赚钱,没想到一朝案发身陷囹圄。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出售银行卡犯罪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卖卡人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符某从张某处得知只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就能获取1000元一张的报酬,符某遂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所绑定的U盾、电话卡一同交给了张某使用。数天后,符某又将其朋友吴某的一套银行卡提供给了张某。最终,该两套银行卡均被不法分子用于收取和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过账资金共计440余万元。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及朋友的银行卡帮助对方收取、转移资金,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全案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审理过程中,符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表示将认真吸取本案教训,来钱快的事情是带有“陷阱”,今后不再做来钱快的事情,要脚踏实地的找份工作做事。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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