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07-15 09:05:15


    永丰法院网讯  2022年7月13日,杨某与徐某离婚纠纷案经过法院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永丰县人民法院向他们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还当场向两人各发放了一份盖有法院印章的“离婚证明书”。该《离婚证明书》将用于证明杨某与徐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这是永丰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对于经过法院审理的离婚诉讼案,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调解离婚,均会向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但无论是判决书还是调解书,都会记载当事人情感破裂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许多个人隐私信息。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在离婚后遇到需要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情形时,如办理购房、再婚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就必须出具这些法律文书,令不少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

    为解决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带来的不便,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权,永丰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从多角度、细微处入手解决婚姻案件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广《离婚证明书》,带有司法温情地遮盖了当事人的隐私和“伤疤”,给予了当事人便利和尊严,做到司法为民办实事。

    永丰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时间等最基本的内容,不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结果等被司法所确认的具体信息,当事人可以持该证书证明自己的离婚事实,或直接办理需要离婚证明的相关事项。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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