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起拍价1元,16人报名,215人设置提醒,5839人围观,经过19次竞价,一件经过多次拍卖未变现的铂金项链终于在未设保留价的方式下拍卖成功。这是永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刑事涉财产案件中首次尝试一元起拍。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难、处置慢、变现率不高一直是执行的老大难问题。此铂金项链经过多次拍卖后仍流拍,为了加快财产的处置进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及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涉案财务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函询财政部门后,县财政部门同意本院对次铂金项链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不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财产变现率是永丰县人民法院长期坚持的执行宗旨。此次刑事涉案财产“一元起拍”的探索,为今后工作累积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案件执行质效,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开拓一条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