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连续两届荣获“全省优秀法院”殊荣

  发布时间:2014-05-06 09:50:49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全省优秀法官(工作人员)的决定》,永丰县人民法院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这是该院继续2010―2011年度后,又一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此外,该院民一庭副庭长肖丽华还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密切联系群众,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大力促进平安永丰、法治永丰建设,为全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该院自2011年以来,连续3年在全市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2012、2013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进入全省前十,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2014年1月还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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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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