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6月10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佐龙法庭走进佐龙乡龙潭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通过巡回案件走基层进村委的方式,让法律贴近群众,既宣传了法律知识又让群众在家门口受到真实案例的教育和警示。
2022年3月,被告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撞上正在路上步行的刘某某,造成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诉至法院。审理法官考虑到近期该类事故频发,遂将该案作为巡回审理案件放到两当事人附近的村委会开庭。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至此该案件顺利审结。
巡回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就交通事故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赔偿标准向周边村民进行讲解,同时结合该案例提示村民注意出行安全和驾驶安全,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