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结涉企纠纷 助力企业正常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09 17:16:48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精准施策执结了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亦为被执行企业纾解困难,助力企业正常发展 。

    2019年3月,罗某在永丰县某某机砖厂从事机修工作,同年10月份,罗某在工作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受伤,后经永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罗某为工伤,经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案件经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永丰县某某机砖厂自愿向罗某赔付305000元。因永丰县某某机砖厂未完全履行调解书中的法律义务,罗某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未付款项116272元。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院第一时间通知了永丰县某某机砖厂,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向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该案经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并没有躲避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恶意,而是因受疫情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暂时出现一定问题,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导致无法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向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提醒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不利法律后果,同时向申请执行人阐明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地沟通和交换意见,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企业面临的困难表示理解并自愿作出让步。最终,被执行企业当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剩余款项114000元,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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