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牙疼引发大命案 看永丰法院如何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2-04-20 14:59:20


    永丰法院网讯  因小小的牙龈肿痛,就近去家门口的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第二日竟在家中身亡。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永丰县某卫生院自愿赔偿患者家属汤某等人各项损失合计40万余元。

    2021年1月21日,永丰县某乡镇村民胡某因牙龈疼痛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治疗,自诉因三天前感冒导致发热牙龈疼痛,并伴有胃部疼痛症状。经门诊诊查并相关化验,卫生院诊断胡某是因受凉后牙龈脓肿并慢性胃炎急性发作,22日将胡某收治入院并对其进行输液抗生素消炎处理。当日中午1点钟,胡某输液完后自行离开医院回到距离医院仅有几百米的家中,当晚凌晨在家中突发死亡。

    经委托广东华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患者的死因主要是由于病情过重导致抗菌药物没有有效压制细菌的繁殖而最终引起重度感染、脓毒血症导致感染性休克致死,且与胡某自身存在的基础疾病有关联,医方在疹疗过程中的过错参与度为16%-44%。因双方协商较长时间都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家属于今年的4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卫生院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00万余元。

    永丰法院坚持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原则,将该案委派到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进行调解。4月13日上午9时,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特邀永丰县卫健委、乡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协同永丰法院七旬金牌调解员金吉生对该医疗损害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经调解人员耐心做双方工作,一直调解到当日下午6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永丰县某卫生院同意一次性赔偿胡某家属包括鉴定费在内等各项费用合计40万余元,此款卫生院自愿于2022年4月22日前全部付清。调解结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速裁法官依法对该纠纷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一起因小小的牙龈肿痛却导致丧失生命的医疗损害案件最终落下帷幕,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均对法院工作的高效竖起大拇指。

责任编辑:李婧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