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4月19日上午,永丰县人民法院诉前高效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当即一次性付清租金,纠纷圆满解决。
2019年10月1日,谢某因经营瓷砖店向吴某与肖某租赁店铺两间,双方签订了六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前三年租金为每月2300元,之后租金随市场行情而定。由于受疫情影响,谢某经营十分困难,从2021年4月1日开始一直未交租金,吴某、肖某催收,谢某要求减免一定房租,双方协商未果,吴某、肖某遂起诉至法院。
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永丰法院遂将该纠纷委派至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特邀调解员分别做双方工作,并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经过两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吴某、肖某同意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期一年的租金每月减300元,即谢某每月按照2000元支付租金共计37800元,此款谢某同意当即一次性付清。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当场握手言和。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永丰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贯彻落实诉源治理的重要体现。2022年以来,永丰法院共诉前化解纠纷300余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3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