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赌博!永丰一男子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21-12-02 13:23:57


    永丰法院网讯  因深陷网络赌博致债台高筑,急于填补漏洞,竟谎称投资项目大肆向亲友“借款”。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某诈骗案二审予以了维持,认定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曾某谎称“投资鹭地滨江印象等房产项目”“永丰砂场投标”“私人拍卖土地”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2分至4分不等为诱饵向28名亲友和熟人“借款”共计2300余万元,支付本息600余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另查明,曾某近年来频繁参与网络赌博,涉赌金额十分巨大,经鉴定,其所借款项中直接流入赌博网站的即高达400余万元,而其个人银行账户与赌博网站交易往来则达数千万元。因无力清偿债务,曾某于2018年年底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并潜逃外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隐瞒自己频繁参与网络赌博的真相,虚构实施了多项投资需要资金周转、自己有能力还本付息的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借款”形式骗取他人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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