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还亲自送到家里来,辛苦了。”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上门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收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0年1月23日,金某驾驶小型客车与过马路的行人邓某相撞,造成邓某严重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大量医药费。金某支付了10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尚欠医院4万余元医疗费用未支付。2020年9月28日,永丰法院一审判决金某赔偿邓某各项损失28万余元。法院判决以后,金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询了金某的财产以后,发现金某经济状况也不宽裕,支付了医疗费用后已是捉襟见肘,仅执行到位1万元。而车祸导致邓某丧失了劳动能力,邓某丈夫也身患重病,二人还有一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情况十分困难。确定邓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执行法官积极引导邓某申请司法救助。考虑到邓某及其丈夫的不便,在司法救助金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到邓某手中。
今年以来,为真正落实司法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执行办案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该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为困难申请人缓解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