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11月4日清晨6点30分,永丰县人民法院10名执行干警整装完毕,准时在法院门口集合,按照计划分乘三部警车,迎着寒风冷雨赶赴藤田片区两个乡镇查找被执行人。
按照之前调查摸排好的路线,执行法官径直来到被执行人吴某某家中。吴某某是某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拖欠永丰农商银行借款3万余元及利息未还,被农商行告上了法庭。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吴某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吴某某并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甚至将钱全部转至其妻子的账户,以借此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吴某某实行拘传,将其带至法院。由于其转移钱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拟对其实行拘留,并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吴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当即联系其妻子进行还款,该案顺利执结。
在当天藤田片区的执行专项行动,共拘留1人,拘传4人,搜查5次,1件案件执行完毕,2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执行到位标的额6万余元。
为扎实推进 “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丰法院对涉民生、金融借贷、中小标的等案件进行全面筛查,并联合乡村网格员及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工作人员,对目标案件的被执行人居住、生产收入、家庭人员、履行能力等情况进行排查,按乡镇区划确定执行片区,每周抽调部分执行干警,在一个片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提升执行效率,将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