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换真情,原、被告握手言和再合作

  发布时间:2021-09-06 14:30:35


    永丰法院网讯  一方是“破产”老板,一方是“老搭档”供应商,两人本是“黄金搭档”,却因各自原因竟“对簿公堂”,永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用真心换回了一段真情。

    原告王某是某商行经营者,被告刘某是某超市经营者,二人因日常经营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2020年12月刘某新开一家超市,王某按刘某要求多次向超市铺货。但因经营不善,超市营业不久便倒闭了。原告王某认为,自己为刘某提供了商品,刘某应及时给自己结算货款。刘某认为,作为朋友不能落井下石,自己超市倒闭,王某不仅不帮自己一起挽回损失,反而一味追债,自己难以接受。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单独找原、被告了解情况。原来,王某得知刘某经营超市倒闭后,为减少刘某损失便打算同意超市退货,但王某却一直未等到超市的退货,以为超市已经将该商品售空。而刘某因超市倒闭,资金紧张,为减少亏损,刘某多次打王某电话希望王某能清点剩余货物并办理好退货事宜,但王某却一直未接电话,也未给刘某回复信息。为此,超市对王某提供的商品以半卖半送的方式处理了。刘某认为王某不及时回收商品、帮自己止损,不够朋友。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有和好的可能,将王某与刘某召集一起,当面把事情说清楚。

    解开误会后,刘某表示自己同意偿还欠款,王某表示同意减免刘某的部分债务,并表示今后愿意继续与刘某合作。承办法官用自己的真心,换回了对簿公堂的朋友的真情。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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