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7月19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黄爱和到永丰县人民法院,为该院颁发“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牌匾。
近年来,该院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党组织组织力提升方面卓有成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这是继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之后该院荣获的第5个国家级奖项。
黄爱和对永丰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表示祝贺,希望该院继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龙裕明表示,永丰法院将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倾力打造特色亮点,努力使党建工作成为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