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报:荣誉的背后--永丰县法院创建“全国优秀法院”小记

发布时间:2015-03-09 09:06:25


    ■龙建生、陈月平、孙清武在永丰这片土地上,活跃着这样一个集体―― ―他们为民执法、守护公正、群众信赖,用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用汗水书写公平正义的新篇章,用赤诚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这就是永丰县人民法院。

    2011年以来,该院连续两届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正是凭借扎实的工作,突出的表现,永丰县法院脱颖而出,今年1月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获得了该院历史上的最高荣誉。

    选派法官到村委会挂职

    为提升年轻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打造出一支朝气蓬勃优质高效的法官队伍,2013年以来,永丰县法院选派了27名青年法官到27个矛盾多发的村(居)委会担任村主任助理,坚持长期驻村帮扶,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进农家门、听农家言、知农家事、解农家愁、帮农家富”的工作要求,深入群众,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成一片。同时收集     好村情民意,做好调研工作,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上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化解民怨,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消除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误解,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架起“连心桥”。

    “如果要到法院打官司,光请律师就要花费好几千元,而且一场官司打完,人也彻底得罪光了,乡里乡亲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很尴尬。现在不出门就有法官免费调解解决,这样最好了,事情又快又好地解决了,人还没得罪,我们双方都很满意。”尝到甜头的佐龙乡南下村村民王家宜说道。

    两年来,驻村法官共参与或请求法院派员调解389人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起,其中27起为重大疑难纠纷。

    建立“群众说事”平台

    “一位好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处理问题,否则只是一个办案机器。”院长郭信浩经常告诫办案法官。

    为方便群众,永丰法院在全县234个村(居)委会成立司法便民联系点,

    公布联系电话,建立“群众说事”平台,宣传法制知识,调解法律纠纷,化解群众矛盾,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让群众直接感知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便民的基础上,法院还在工作中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为确保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提供“免单”服务,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弱者也能找到说理的地方。2014年,该院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并为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28万元,有效缓解了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为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永丰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联络办,由专职审委会委员和审监庭联合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案件反评查制度,严把案件“出口关”。2014年,通过反评查,发现审监庭评查工作156处错误,并予通报,给案件的出口再上了一道保险锁。

    在长期缺编、案多人少、交通不便等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全院干警认真审理    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妥善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近三年来,年均受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结案率达99%以上,在办理的逾万起案件中,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把法庭开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

    把法庭开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永丰属于山区县,最远的乡镇离县城有100多公里。为方便群众诉讼,法院在办案力量紧张的情况下,于2011年在偏远乡镇增设了2个法庭,租用乡镇办公场所,坚持驻庭办案,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庭,确保全天候接待。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成立信访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在永丰县法院的大力推动下,于2013年3月成立了由县委牵头、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信访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免费对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诉讼外方便快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3年,中心先后组织调解达170余次,已成功调处各类重大信访矛盾纠纷105起。2014年,中心先后组织调解达210余次,已成功调处各类重大信访矛盾纠纷163起。

(原文网址:http://szb.jgsdaily.com:9999/epaper/jgsb/html/2015/03/07/07/07_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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