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因工致伤残 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1-06-16 16:19:05


    永丰法院网讯  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工致残劳动争议案件,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后用人单位同意赔付29.6万元。

    2019年3月,吴某入职永丰县某砖厂从事机修岗位工作,月平均工资8400元。2019年10月在工作中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吴某受伤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后双方就伤残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查阅卷宗、实地走访当事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作出适当让步。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同意赔付29.6万元,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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